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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房产】空置房能否减免物业费?

发布时间:2024-10-17 12:35来源:12345热线

空置房能否减免物业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根据《六安市发改委 六安市住建局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 六安市城管局关于进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未对空置房屋减免物业费进行规定,目前我市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空置房应减免物业费,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减免需业主与物业协商,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府无明确指导标准,也无法强制物业公司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