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征求单位和公众意见】关于公开征求《开展“信用助企行”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状态:已结束 点击数: 征集时间:[ 2024-03-05 ] 截止时间:[ 2024-04-05 ]

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及乡镇街、区直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开展“信用助企行”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踊跃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35日至202445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六安市金安区安丰南路政务中心三楼310,收件人:马静,电话:0564-3921181,邮编:237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开展“信用助企行”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话或传真反馈至0564-3921181,联系人:马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7505291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开展“信用助企行”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登录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全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ja.gov.cn/content/column/6815071)留言。

五、直接在本页面“征集渠道”留言。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202435    

 

 

开展“信用助企行”活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信用助企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市监信〔20241号)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发改委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信用助企行”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服务发展、信用赋能、联动推进、务求实效,以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为着力点,优化信用监管服务和守信激励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用基础性作用,不断创优营商环境、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护航赋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联合开展“信用助企行”活动,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培育,推进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强化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加强经营主体信用服务,开展失信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帮扶指导,完善信用修复联动机制,提高信用修复效能,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场景和服务功能;加强经营主体守信激励,依法实施守信激励措施,提升守信经营主体获得感,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形成“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积极开展经营主体信用培育。加强经营主体信用指导,普及信用监管的规范要求,完善信用中国(安徽六安)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服务功能,建立常态化经营主体信用培育机制,加快信用环境塑造。广泛开展信用监管法规、规章、政策宣传,结合金安区“项目提质增效年”“为企服务进园区”和市场监管领域“大体检”等多种方式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信用合规管理人员开展信用培训和宣讲,提高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和参与信用建设的意识。组织培训的市场监管和发改部门应当做好培训记录。

(二)推进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在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下,加大《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南》安徽省地方标准(标准号DB/T 46952024)的宣传培训,深入推进标准的实施应用,切实发挥标准的指导和引领作用,提升经营主体信用合规能力。以引导经营主体诚实守信、履约践诺为目的,指导经营主体通过建立信用合规制度、落实信用合规要求、完善信用合规管理、培育信用合规文化等措施提升信用合规水平,从而有效防控信用违规风险。

(三)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帮扶指导。市场监管部门与发改部门分类建立失信经营主体名录库,以经营主体所想所需为导向,针对经营主体信用建设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实行分类指导、主动帮扶。推进信用修复进工业园区、进经济开发区、进商业集中区、进乡镇(街道)、进企业等“五进”活动,联合信用协会、个民协会等组织开展以信用为主题的集中宣讲和帮扶活动,推动“一类问题、一次解决”。推行“承诺容缺”“承诺免查”“即申即办”等信用修复模式,提升信用修复效能。鼓励在各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信用修复“驿站”,提高信用修复便利化水平。实施“三书同达”机制,对受到一般行政处罚的经营主体,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和《合规建设提示书》,促进经营主体合规诚信经营。

(四)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发改委进一步完善协同联动、限时办结机制,加强沟通对接,坚决打破数据壁垒,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与信用中国(安徽)网站信用修复结果“两网共享”的运用。联合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兜售信用评级证书、增加修复成本等行为专项整治,提升信用服务市场治理水平。

(五)贯彻落实省信用提升8620”专项行动。区发改委在省、市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下,要加大牵头推进力度,会同区税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等有区直单位,培育新增一定数量A级纳税人、环保诚信企业、道路运输企业等守信激励对象,帮扶推动一定数量经营主体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引导完成一定数量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上述具体数量以省下发任务为准。“动态清零”政府失信被执行人案件。开展高频失信企业信用监测提醒,督促近3年内受到5次以上行政处罚且失信信息仍在信用中国(安徽)网站公示的企业“动态清零”。对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区市场监管局要全面进行梳理排查,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集中开展信用修复帮扶活动。

(六)深入推进信用承诺闭环管理。依法推进经营主体开展信用承诺,建立流程简化、权责清晰、运转顺畅的信用承诺管理制度,推广审批替代、行业自律、主动公示、信用修复等类型信用承诺,将承诺及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编制市场监管部门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将许可类、证明类、声明类信用承诺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支持经营主体就产品和服务标准、质量等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或自我声明。选取部分县区开展信用承诺管理工作试点,探索建立“承诺—践诺—核查—公示—惩戒—修复”的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

(七)建立经营主体守信激励机制。创新信用助企惠民措施,以信用报告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为依据,以守信激励为手段,积极构建“信易+”等信用助企应用场景。推进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2.0版升级,在行政许可、评先评优、招标采购等领域广泛应用信用报告,探索更多应用场景和更便捷服务。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进一步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抽查频次,最大限度实现“无事不扰”。优化经营主体融资信用服务,提升“信易贷”平台服务质效,鼓励各地通过数据共享、“政银合作”等形式,向金融机构提供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为经营主体享受金融扶持等政策提供支持。

四、活动安排

(一)信用建设宣传月。20244月,各乡镇(街),园区管委和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以诚信文化、“信用助企”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年报公示、日常监管、抽查检查等工作,深入企业开展面对面宣讲,常态化开展信用法规政策宣传。

(二)合规建设辅导月。20244月,以《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南》安徽省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和推进实施为主线,市场监管、发改部门联合开展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专题培训辅导,引导企业将诚实守信理念、信用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建立健全信用合规管理、监督、通报、约谈、考核等制度体系,及时预警和化解信用违规风险。

(三)信用修复帮扶月。20245月,市场监管、发改部门要深入推进信用修复“五进”活动,对经营主体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联合相关乡镇(街)、园区开展信用修复集中帮扶活动,引导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退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经营主体反映普遍存在的同质化问题,推动“一次解决、长效治理”。

(四)机制建设推进月。20246月,市场监管、发改部门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限时办结机制,建立信用承诺管理闭环机制,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合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三书同达”机制,优化信用修复“驿站”等便民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作机制。市场监管局和发改委要建立“信用助企行”联动协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街),园区管委和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联动推进、形成合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实施。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发改部门,根据具体活动安排,积极对接有关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商业集中区、乡镇(街道),主动联系相关经营主体参与“信用助企行”活动。要以适当方式发布活动预告,开展广泛宣传,接受更多经营主体报名参加活动。

(三)注重经验总结。市场监管和发改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开展“信用助企行”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和示范宣传作用,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和经营主体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发改委将对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将各县区的典型经验做法纳入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案例,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考核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请各单位及时总结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于202466日、1120日前分别反馈至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区发改委市公共信用服务中心。

征集结果

202435日,我单位在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公众发布了关于《开展“信用助企行”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35日至202345日,截止202345日,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为单位反馈意见。具体采纳情况见下表:

关于《开展“信用助企行”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集意见的反馈情况

序号

单位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采纳(不予采纳)理由

1

金安区区发改委(OA反馈)

建议将“(五)贯彻落实省信用提升“8620”专项行动。”中“发改部门在省、市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下,要加大牵头推进力度,培育新增一定数量A级纳税人、环保诚信企业、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等守信激励对象,”修改为:“区发改委在省、市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下,要加大牵头推进力度,会同区税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等有区直单位,培育新增一定数量A级纳税人、环保诚信企业、道路运输企业等守信激励对象,”,修改理由:区级没有海关企业认证的权限。

采纳

符合实际要求,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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